大庆网讯(晚报记者 杨洋)从本次供暖期起,居民要是主动申请停暖,也得交一定费用。
不用热为啥还交费?
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宝森解释说,“热”是特殊商品,一家用户有变化,将会给整体供暖带来一些麻烦,甚至还有可能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暖。因为正常取暖用户家的热量,会向停暖房屋散失,而供热企业因此也存在热损失,所以用户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作为热能损耗补偿。
以前,热能损耗补偿费没有具体标准,由供热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因此,也引发了不少矛盾。
去年9月,市物价局专门针对热能损耗补偿问题召开了听证会,由居民、企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30多名听证代表参加了会议。听证会就该不该收热能损耗费,收费标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终,59%的听证代表同意收取热能损耗费,同时,会上还确定了收费标准为正常取暖费的30%。
会后,市物价局又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并请示了市政府,最终决定对停暖用户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按听证会确定的正常供暖费的30%执行。
不过,如果申请停暖的用户一旦停暖后,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暖,供热部门则不能给该用户停热,费用还要正常交。
刘宝森说,热能损耗补偿费中已经包含了停暖及恢复供暖时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任何企业都不能再额外收费了。
同时,考虑到低保户的实际困难,如果低保户主动要求停止供热的,不但不用交热能损耗补偿费,也不用交人工费和材料费。但有个前提,低保户必须有民政部门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