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指出,各城市制定项目推进节点计划,争取在7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单位选定、改造所用材料、配件的招标和采购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80%;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据悉,改造完成的项目,必须满足当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项目不予通过验收,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中的清算资金和省级奖励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城市,将被扣除当年全部省级奖励资金;对完成任务好,改造效果明显的城市,省财政厅将在分配省级奖励资金及城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给予倾斜、加分。来源:慧聪供热采暖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