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尚未采用暖气供暖的农村中小学校(含县城和市辖区所属农村学校)将全部装上暖气,取消室内生煤炉的取暖方式,这是“河北省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的目标。该项工程已列入2008年河北省“民心工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河北省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造方案”)中确定的工程的目标任务为:从今年3月开始到10月底,原则上将全省尚未采用暖气供暖的农村中小学校全部装上暖气,取消室内生煤炉的取暖方式,做到安全取暖,确保冬季室内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最低取暖温度14摄氏度以上)。
据悉,规模较大的学校(在校生500人以上)和规模较小的学校(在校生500人以下)的改造方式有所不同。前者原则上安装取暖锅炉供暖,后者可安装土暖气供暖。
按规定,寄宿制学校不论规模大小,一律采用锅炉取暖。已采用空调、电暖气等取暖方式,且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可不再进行改造。
今年布局调整规划中拟撤并的学校,可暂继续采用室内生煤炉的取暖方式,但室内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具体取暖方式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校自行确定。
另悉,凡2008年度组织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布局调整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的项目学校,要将取暖设施改造纳入工程建设内容。
对于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设施的资金坚持“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的原则。按规定,改造工程资金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新校园建设工程的项目学校,要将取暖设施改造纳入工程建设内容。
对于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设施的资金坚持“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的原则。按规定,改造工程资金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预算不留缺口,不得形成新的教育欠债。该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改造工程要在确保按时完工的同时兼顾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学生上课。
今年11月份,省教育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许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