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即将来临,煤炭价格创多年来新低,社会关于实现煤炭价格与供暖价格联动,下调燃煤供暖采暖费的呼声此起彼伏,日前,甘肃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明全向兰州市物价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兰州市燃煤供暖所需水、电、人工、运输等各类供暖成本的科学数据和合法有效资料”。就此,10月22日,兰州市物价局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对此予以了答复。
1.律师提出质疑
煤价下降而采暖价格不降不合理
记者在这份由岳明全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中看到,“申请公开事项”为“恳请依法公开兰州市供暖所需水、电、人工、运输等各类供暖成本的科学数据和合法有效资料”。
其申请公开的事实与理由为“近日,由于煤炭价格连续下调,山东、黑龙江等多个城市将对供暖价格进行下调,并先后召开供暖价格下调听证会,兰州却迟迟不见听证会的动静,目前,兰州市的燃煤采暖费标准执行的是2012年的标准,现在煤价已经连续下跌3年,按照兰州市2012年调整燃煤供热价格的依据,煤炭价格是供热价格调整的一个主要原因,但现在的煤价已不足2012年时的一半,取暖费的价格也应当下调”。
书面申请物价部门公开燃煤供暖成本
岳明全认为:“上述价格不下调的理由与2012年时价格上调的理由自相矛盾,成本增加了多少,不是笼统地说说就可以了。”
在申请书中,岳明全提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以及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申请公开上述要求公开的事项。”
2.物价部门回复
兰州单纯的燃煤锅炉供热已全部淘汰
记者在这份《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岳明全律师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函》当中看到,兰州市物价局就此表示,随着煤炭价格下调,近日东北、山东一些纯燃煤锅炉采暖城市酝酿下调供暖价格,有的正准备听证。由于兰州市供暖情况与之不同,还不具备下调供暖价格的条件,所以今冬供暖期仍执行原供暖价格。
就原因方面,兰州市物价局表示,近年来,兰州市集中供热燃料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天然气已基本取代了燃煤成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燃料,以清洁能源供热已经成为供热的主要形式,少数燃煤锅炉供热也被水煤浆、高效煤粉锅炉供热所代替,单纯的燃煤锅炉供热已全部淘汰,因此,在煤炭价格特别是劣质燃煤价格走低的情况下,兰州市暂不具备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的条件。
据兰州市物价局在回复当中提供的数据,目前,兰州市主城四区总供热面积约8762万平方米,其中,天然气集中供热面积5670万平方米,占64.7%;热电联产供热面积2500平方米,占28.5%;水煤浆、高效煤粉锅炉供热面积592平方米,占6.8%。
热电联产、水煤浆等供热成本并未降低
兰州市物价局认为,煤炭价格下降主要涉及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水煤浆、高效煤粉锅炉供暖价格,目前,省价格部门审定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出厂热价为34.4元/吉焦,这一价格实际与成本仍然倒挂,热电联产供热价格为5.00元/月·平方米,与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相同。
近年来,在拓展热电联产供热中,成本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一是热电联产供热扩展资金系外资贷款,出厂热价成本增大;二是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延伸或改造资金贷款数额较大,无法偿还;三是热电联产供热大网未提取折旧费,管网维修、旧网改造均由供热企业垫付资金;四是热电联产供热人工等费用增加。因此,兰州市物价局认为目前热电联产出厂热价和供热价格都没有降低的条件。
3.双方观点碰撞
兰州市物价局在书面回复的最后表示,依法对政务信息公开是制定价格的需要,目前政府制定价格正在积极向这个方面迈进,在制定价格前依法进行成本审核,以成本作为制定价格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并公开成本,向听证会和媒体公开成本审核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价格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这些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需要制定价格时,兰州市物价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地制定价格。
而就此回复申请方是否满意,记者就此采访了岳明全律师,岳明全依然认为,煤的价格下跌,冲销了热力公司成本的增加,兰州市物价局所回复内容有为热力公司成本增加辩解之嫌。 来源: 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