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温度决定费用,从今年冬天开始,新疆部分住户采暖将以用多少热量计费。3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正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到各地、州、市。
城市的供热收费方式将由以往按面积收费改为按热量收费。热力销售价格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一部分是固定收费,无论居民是否用热、用多少都要缴纳固定费用;另一部分是根据实际用热量缴纳费用。基本热价按总热价的30%-60%的幅度确定,具体幅度由各地根据供热企业的固定成本等情况确定。
据了解,对于供热片区部分整栋建筑或小区已达到分户热计量技术标准的,今年冬天就会实行两部制热价,对尚未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相关部门会要求加快分户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改造,改造完成后实行两部制热价,在过渡期内可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
目前,各地正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和成本测算,以制订按热计量收费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价格。
自治区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自治区未出台相关政策之前,实行分户热计量与温控装置改造时,各地及供热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改造费用。
《办法》实施之后,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