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济南市2007-2008年度集中供暖将于3月25日零时结束,供热部门提醒,供暖结束后,市民不要将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放掉,因为管道中的软化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延长暖气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
集中供暖即将结束,关于供暖的话题却没有结束。近期,不断有市民反映,要为这个供暖季的供暖问题讨个说法,同时希望2008年冬天暖气不再“冷”。对此,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供热收费、退费、室温检测等问题作了解答。
一问:室温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谁?
我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在采暖期内用户室温不得低于16℃。这个供暖季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室温有规定的时间、方位等。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正在积极寻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找一家比较合适的、设备比较全的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并由市供热办进行监督。
家住高新区某小区的刘女士说,在这个供暖季,因为供热温度不达标,她在家里穿了20多天的羽绒服。她支出了近2000元暖气费,但结果让她失望。令她更失望的是,各部门的推脱和难以令人满意的答复。刘女士首先找到物业公司,有关人员表示他们供热公司供热压力不足。找到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表示,应该是小区自管站的问题。
2000元钱,不是个小数目,可买的这热怎么也不能叫人满意。“供暖室温检测的第三方机构找到了吗?接下来的供暖这种结果还会存在吗?”刘女士不得其解。
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这个供暖季检测室温还是由供热企业进行的。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问:按热计量收费能实现吗?
这个采暖季,尽管按热计量收费成为市民关注的问题,但我市仍按面积收取供暖费。
那下个采暖季,按热计量收费能实现吗?针对市民的疑问,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按照《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将修改供热管理条例,拟试点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制度。也就是说,供热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热价,这部分费用属于固定热价,反映固定成本,不管是否用热,都要缴纳;二是计量热价,这部分费用是可变热价,反映可变成本,按照用热量多少缴纳。
三问:2007年冬天供暖该退多少钱?
这个采暖季,我市共出现了三次比较大的暖气不热的现象,每次受影响的居民都在一万户至三万户之间,这些居民都集中在东部城区。
受影响区域的市民表示,如此糟糕的供暖状况供热企业也承认,随着供暖期即将结束,赔偿问题是否也该提上日程?供暖如何赔?按什么标准赔?这一问题令遭遇暖气不热的市民非常关注。
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采暖季东部城区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供热部门已开始统计供暖不达标的面积和时间,以尽快把相应的费用退还给用户。
2008年,供热企业将首次就供暖不达标向居民退钱。至于以何标准退钱,相关部门正在紧张商讨中。根据目前的计划,供热企业将通过两种方式退钱:2007年已经交上钱的,算出应退的金额后,下一个采暖季供热企业再收采暖费时,将扣除这部分费用;2007年还没交钱的用户,补缴费用时,将直接把这部分钱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