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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市阳光集团无偿建设供热配套性设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9  浏览次数:225

    备受全市瞩目的棚户区改造牵动着阳光热力集团广大员工的心,15日,他们确定通过无偿建设供热配套设施等奉献3500万元,全力支援这项“天字号”工程。

    阳光热力集团在棚户区改造战役打响后,成立了以董事长李长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这次棚户区改造涉及阳光集团供热的区域将有瑞祥小区、新合家园小区、溪水田园小区和华西小区,供热面积69万平方米。根据齐市供热配套相关规定,每平方米应收取供热配套费35元,为确保“棚改”区域居民按时用热,住上了暖屋子,集团将免收全部配套资金,并承担管网建设任务。

    现在,集团将通过银行贷款、员工集资和企业节余等渠道全力筹集建设资金,并已制定了全员参战热源建设、外网施工会战等多种措施,力争保证工期、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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