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规定集中供热入网费已停收 部分企业依旧收
6月2日,宝鸡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集中供热入网费的通知》,从5月12日起,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集中供热入网费。
对此,有业主提出,政策为啥从5月12日起执行。朝阳花城二期一位姓袁的业主说,他5月3日缴了双气费,现在该怎么办?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期的房子,有的业主是5月12日之前收房的,有的是12日之后收房,难道12日之后收房的业主就可以享受这个好政策,12日之前收房的业主缴了费,该怎么办呢?
据了解,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开始给12日之后收房的业主退还相关费用,而12日之前缴费的业主并没有退,并称他们只是按规定办事。
一位女士说,这集中供热入网费停收了,但有的开发商还在收天然气入网费,政府什么时候再出台这样的通知呀?
对此,宝鸡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从2007年6月1日起,宝鸡市区天然气入网费不再单独收取,从收取的城市配套费中列支10%。用户向天然气公司直接交纳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每户为1300元+IC卡表差价。
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划局<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天然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市政共用设施分别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10%和12%。但具体操作中,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收取至今,而且天然气入网费目前还在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