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近日,陕西铜川市政府把大规模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水煤浆列为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并出台扶持政策,强势推动,计划用5年时间,分三批将辖区内现有燃煤锅炉更换改造为水煤浆锅炉,新建供暖设施一律采用水煤浆等清洁燃料。
水煤浆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煤基流体燃料,具有低污染、高效、节能、运行成本低等突出优点,它既能克服油、气、电价格昂贵和燃煤污染的弊端,又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清洁能源发展方向。铜川作为国家清洁能源试点城市,大力推广使用水煤浆,不但可以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又能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6月12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水煤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从即日起,全市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自2008年起至2012年底,计划用5年时间,分三批将辖区内现有燃煤锅炉更换改造为水煤浆锅炉,新建供暖设施一律采用水煤浆等清洁燃料;规划建设20个水煤浆相对集中供热小区;支持建设2家水煤浆生产企业。为支持我市水煤浆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对水煤浆使用单位给予补助,对推广使用水煤浆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和补贴。其中补贴分三个等次,新建水煤浆锅炉,按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由燃煤锅炉更换为水煤浆锅炉,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补助;由燃油、燃气锅炉和电锅炉更换为水煤浆锅炉,一次性补助10万元。此外,对采用水煤浆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热的企事业单位依据吨蒸汽量给予30-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进一步规范水煤浆管理市场,有效推广使用水煤浆,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推广应用水煤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水煤浆产品供应、管理和规范我市水煤浆市场;引导和监督使用单位新建水煤浆锅炉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水煤浆燃料。协调解决水煤浆生产、供应及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和督促有关鼓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水煤浆专项资金的审批,负责新建、扩建、改建治理燃煤锅炉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