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标准和执行时间暂未透露,初步方案出炉后会召开听证会,确定最终标准
沈阳市正在酝酿采暖费调整方案,目前具体的调整标准和执行时间暂未透露。沈阳市物价局称,初步方案出炉后适时召开听证会,以便确定最终的调价标准。
来自部分采暖企业的消息证实,目前审计部门已经完成了对一些采暖企业的成本调查,调查的结果会为最终的调价幅度提供一定依据。
目前,沈阳市采暖费的收取标准是居民住宅22元/建筑平方米,非居民住宅23.5元/建筑平方米。此前一次沈阳市公布采暖费调整方案在2005年,当时沈阳市根据采暖设备、区域不同,有四种标准,单位面积价格从19.57元至21元不等。
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实际上成了本次采暖费酝酿调整的重要动因,今年稍早时候,我省部分供暖企业就曾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应对煤炭价格上涨的对策。
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多家供暖企业,由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很多企业不愿意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只有几家企业给出了相对模糊的成本,东陵区供暖公司财务负责人马经理透露目前公司的供暖成本已经超过了22元/平方米的现有供暖费,而沈阳惠天热电的负责人唐文则表示目前企业的成本已经远远超过30元/平方米。
供暖企业身处困境
近几年煤价快速增长让沈阳市各供暖企业喘不过气来。今年7月25日,在提前召开的城市供热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副省长李佳对当前煤价上涨的态势做了说明,他以5000大卡的标准煤为例,去年供暖单位储煤场的进价才每吨430元,而今年6月出厂价就涨到每吨600元,7月8日每吨650元,过了10天就涨到了720元。
东陵区供暖公司财务负责人马经理表示,目前很多供暖企业身处困境。连年的亏损经营使得有些企业出现工人开不出工资,设备维修资金短缺,甚至无法维持24小时供暖情况,以前政府都是以发放救济煤或救济金的方式对亏损企业进行扶助,但往往也是力不从心,不能很好地缓解企业越来越严峻的亏损局面。
【市民反应】理解供暖企业的困难
对于采暖费可能会上调,市民反应不一。市民徐仁杰认为:“近年来水、电、煤价格上涨有目共睹,对供暖企业困境也有所了解,如果企业总是亏损,最终可能影响供暖质量。所以,适当上调供暖价格,可以理解和接受。”
市民王明亮认为:“采暖费上调应该举行听证会,听取消费者和企业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大家都把自己的困难摆在桌面上,类似企业供暖成本等信息应当透明,这样才能最终得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市民邓丽琴表示:“煤炭涨价,供热企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理解,也愿意缴费。但应注意不能把企业的经营不善造成的成本增加转嫁给老百姓,企业也应该采取一些加强管理、更新技术的手段来降低成本。”市民李景说:“调整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对困难群体的照顾。”
【专家看法】要保证调价过程公开透明
沈阳市人大代表、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煜给出了自己的看法。采暖费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开听证会时应该尽可能地让各行业的普通市民参与,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调价幅度,“保证调价过程公开、透明,调整幅度合理,相信大多数市民会理解的。”
沈阳市人大代表、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主任李军强调,如果采暖费标准调整,供暖质量也应该随之提升,“一旦居民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必须要有说法。”
“最好在以往保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采暖需求的基础上,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其他居民也给些补贴或者政策上的倾斜。”李军说。
【难题】缴完费市民是否需补交
一旦采暖费调整的方案得以通过并在今年冬季开始执行,那么沈阳市还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已经有人先期缴纳采暖费,那么已经缴纳了采暖费用的市民还用缴纳上调后的差额么?如何缴纳?
一些供热企业表示补收很难操作。某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在正式接到政府关于调整热费的通知后,再详细制定补交热费的具体办法,但不外乎两种:一是今冬补齐采暖费差额;二是明年采暖期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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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其他城市采暖费现状
在辽宁省其他城市中,大连已经提高了非居民住宅供暖收费标准;盘锦、阜新等地也在酝酿调整采暖费。
昨日记者从盘锦市供热办了解到,盘锦市今冬供暖价格上调标准尚未确定,涨幅标准现初步定为民用拟调高2元,恢复到1999年的25元/平方米标准;非民用拟调高5元,调整后为30元/平方米。经价格听证后,20日左右将正式出台上调标准。
近日,大连市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市内部分)非居民住宅供暖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从原来的每平方米25元,上调到33元。
特派大连首席记者金超特派盘锦记者孙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