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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保证群众温暖过冬:省政府部署省内电煤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3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浏览次数:258

  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 企业利益要服从社会利益

  开栏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委省政府把人民群众的冬季供暖问题放在心上,拿在手上。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供暖价格,确保供暖用煤,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从今天开始,本报开辟专栏,陆续刊发。

  本报10月29日讯眼下时近冬季,电厂储煤有多少?城乡居民过冬取暖用煤有无保障?今天上午,省政府召开2009年度省内电厂用煤和今冬明春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体现在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进一步增强做好电煤和取暖供热用煤供应工作的责任感,确保煤源充足,确保热源稳定,确保电力安全,以保障城乡居民过一个暖冬。副省长陈川平出席并讲话。

  省委、省政府对确保全省城乡居民今冬明春供热取暖问题十分关心。早在今年7月3日,省政府在召开研究奥运保电的专题会议上,就对今冬明春的供热取暖问题进行研究,对保障今冬明春供热取暖用煤的稳定供应进行了安排部署,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城镇冬季取暖用煤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近日,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王君多次指示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城乡居民的供热取暖工作。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冬季取暖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件事作为为群众办的最紧迫的实事来抓,政策要及早明确、措施要及早落实,资金要及早到位,让群众感受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得到实惠。煤、电、运企业要搞好调度协调工作,保证充足的煤源、电源、热源、气源。

  要加强冬季取暖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帮助,对在工作中因不尽职造成供暖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下岗职工、低保对象和特困户除了正常的保障措施外,还要采取特殊的救助措施。

  就2009年度省内电厂用煤和今冬明春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电煤和取暖供热用煤供应工作的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力度。煤炭企业要搞好煤炭供应,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要发挥主导作用,按时、按质、按量供应;供热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燃煤储备,保证安全稳定供热;电力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等不靠,积极筹措储煤资金,想方设法做好燃煤储备工作,确保供暖不停顿,安全稳定供暖;要加强农村居民和城镇困难群体取暖用煤的供应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供煤、价格优惠、数量充足、确保供应的原则,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电煤及冬季取暖用煤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设,加大供热用煤的协调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超前谋划、主动服务,着力解决存在问题。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自提高煤价的,变相买卖的以及乱收费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陈川平强调,省内煤炭企业与省内电厂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不仅可以共同承担市场风险,还可以共同确保经济效益。从今年开始,省里都要做好省内电厂与煤炭供货合同的签订工作,每个电厂必须与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签订合同,并作为强制措施来落实。

  各市分管煤炭的副市长、经委主任和相关煤炭、电力企业负责人以及省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赵峻青 王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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