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长春市主要供热单位了解到,临近11月底,供热费差额补交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相关人采访了长春市几家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表示,政府部门规定,供热费差额补交截至11月底,所以临近11月底,补交供热费差额的人越来越多。长春市供热公司党委工作部明光磊部长坦言:“目前,已有超过50%的居民缴纳了这笔费用。”
长春市房产委托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负责人赵总讲到:“截至11月27日,我们已经完成60%的供热差额收缴工作。对于没有在11月底前缴纳差额的热用户,我们打算顺延一个月的补交期,之后再有没交的就归到陈欠项目,在明年进行催缴。”
我们了解到,目前长春市房屋供暖总公司已完成60%以上的差额补交工作,长春市同鑫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差额补交工作完成了70%。各供热单位表示:“对于在11月30日之前未能缴纳供热差额,或经延期后仍未按期缴纳这笔费用的用户要怎样处理,是否可按供热合同违约收取违约金处理,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文件做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