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秦市现行热价共分两种,其中秦市区域锅炉供热的销售价格是1996年制定的,其价格为6.97元/平方米·月;集中供热价格是2001年制定的,其价格为6.80元/平方米·月,居民用热与非居民用热价格执行一个标准,均按采暖面积收取。该热力销售价格已执行12年,2003年前秦市热力销售价格在全省处于相对较高水平,2003年-2007年省内大多数城市先后调整了热力销售价格,秦市当前的热力销售价格处于中等水平。
近两年来,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供热企业成本上升,经营日趋困难。单位供热成本已经高于秦市现行热力销售价格,造成企业亏损,据秦市公用事业局调查统计,全市23家供热企业,2006-2007采暖季有22家供热企业亏损,亏损额为5454.12万元;2007-2008采暖季23家供热企业全部亏损,亏损额为7712.56万元。同时,煤炭价格持续波动,各地又均酝酿上调热力价格,有的已完成调价程序。
为此,秦市公用事业局提出了调整城市区供热销售价格的申请,秦市物价局对具有代表性的供热企业成本进行了审核,并依程序召开了此次价格调整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 实习生赵研)备受市民关注的供热销售价格听证会于昨日上午在秦皇岛大酒店举行。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全市城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全市各行业的30余人参加了会议,表达各界对热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是全省第一个按新听证办法组织实施的听证会,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听证专家,提升了群众代表比例,设立了听证人席,此次听证会,共有5名听证人、3名申请方代表和24名听证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物价部门共提出了3个调价方案。
另据记者了解,居民热力销售价格调整后,城市低保户调价部分按调价幅度由财政部门在原有补贴的基础上增加补贴金额。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调价后的居民热力销售价格执行。
现行锅炉供热价格与集中供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为6.9元/平方米·月。
3个热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
调价内容
居民热力销售价格分别由6.97元/平方米·月(区域锅炉)、6.80元/平方米·月(集中供热)统一调整为7.8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11.91%、14.71%;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为1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43.47%、47.06%。
调价影响
居民用户热力销售价格平均上涨0.90元/平方米·月。用户住房面积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测算,折合采暖面积68.65平方米,每月增加热费支出61.79元,每个采暖季增加热费支出308.95元。
■方案二
调价内容
居民热力销售价格分别由6.97元/平方米·月(区域锅炉)、6.80元/平方米·月(集中供热)统一调整为8.1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16.21%、19.12%;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为1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43.47%、47.06%。
调价影响
居民用户热力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20元/平方米·月。用户住房面积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测算,折合采暖面积68.65平方米,每月增加热费支出82.38元,每个采暖季增加热费支出411.90元。
■备选方案
鉴于目前煤炭价格出现回落,市物价局确定此备选方案
调价内容
居民热力销售价格分别由6.97元/平方米·月(区域锅炉)、6.80元/平方米·月(集中供热)统一调整为7.3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4.73%、7.35%;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为8.8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分别为26.26%、29.41%。
调价影响
居民用户热力销售价格平均上涨0.40元/平方米·月。用户住房面积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测算,折合采暖面积68.65平方米,每月增加热费支出27.46元,每个采暖季增加热费支出137.30元。
说明
一、供热计费面积仍按采暖面积。二、本次价格调整方案是按照三部委《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本着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制定的。
■听证代表声音
17名听证代表不同意热费上涨:热费涨价会增加弱势群体负担
张帆(市委研究室副主任):热价不需也不应该调高,反而应适当下调。市公用事业局和热力企业所提供的调价文件中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煤价上涨,二是周边城市热费已上调。他分析,煤炭价格已经回落,今后煤价尚是未知数,就此依煤价确定今后的取暖价格上调为时尚早。另外秦市目前热费价格与周边城市相比并不太低,而且1996年以来至去年底其他城市热价调整前,秦市热价一直全省最高,在原成本(1996年煤价仅200余元)较低时已收了十几年的高价热费,不该稍有亏损就提高热费,跟风涨价。
刘景芳(消费者代表):不仅不应涨价,而且应有降价空间。他认为非居民价格的调整会增加企业负担,使中小企业难以维持。
刘玉红(消费者代表):征求了许多市民意见,不同意热价上涨,并建议热力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让居民室内温度都能达标。
张颢(消费者代表):在目前经济形势下,调高热费不合时宜,且热费提高必然带来连锁反应。
荆国舫(消费者代表):目前经济形式下,各种物价均在下降时调价不合时宜,企业应追求利润,更应把服务与责任放在首位。
赵晓杰(群团组织代表):根据正在进行的特困职工调查,目前市直企业有特困职工千人需要自费取暖,虽有取暖补贴,但仍有困难,热费涨价势必增加弱势群体负担。
另外,不少代表对供热企业的成本提出质疑,认为成本项只有2007和2008年而没有1996年以来成本数字,希望更科学地进行成本审核。
■申请方代表说法
市公用事业局和市热力公司、市富阳热力公司:调价是保证供热的需要
全市供热行业全线亏损,调价是推动供热经营市场化的需要,是保证供热质量的需要,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
进入2008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发热量5500大卡的山西优混煤在秦市交货价已由年初的每吨520元一度上涨到每吨950元左右。目前煤炭价格虽然出现回落,但由于供暖期前各供热企业均提前储备采暖季所用煤炭,正值煤炭价格高峰期,因此整个采暖季平均下来,煤炭的价格仍达到了每吨700元,该价格与制定取暖费价格之初的1996年相比上涨了350%。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按出口热价15元/吉焦售热,已累计亏损4.82亿元。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本采暖季两家电厂出口热价分别上调至25元及27元/吉焦,依此价格计算,供热企业成本将因此增加6000余万元。
尽管近年来供热企业通过更新设施、改善管网,强化成本核算,降低费用支出等手段加强内部管理。但现行供热成本的增加已经大大超过了供热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目前秦皇岛的整个供热行业处于全线亏损状态,据市供热协会对城市区23家供热企业经营情况调查,2006-2007采暖季亏损额为5454万元;2007-2008采暖季亏损额达7713万元。供热企业举步维艰。本采暖季如按现行热价足额收费,还远不能满足企业购煤所需资金,供热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
■4名听证代表同意热费调价:供热价格不应12年不变
白塔岭办事处(受听证代表梅红霞委托):按经济规律调整热价是必要的,且随着收入不断增加,市民也增加了承受力,赞成调价方案一或备选方案。
张大鹏(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倾向于调价方案一。供热价格不应12年不变,无论涨降都应有所调整,煤价不应成为定价标准,热力企业的成本计算应科学合理。建议供热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减轻政府负担。
张赞松(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赞成方案一或二。
孙显英(民建市委副主席):同意方案一。
■3名听证代表未对调价方案发表直接意见:供热企业有内部挖潜空间
杨文艳(政协委员):热价应采取能量平衡原则确定,建议加大集中供热面积。经测算,两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与国内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企业有极大内部挖潜空间,政府和百姓都不该为企业经营不善买单。
费立军(政协委员):只有备选方案值得考虑,但上调比例应在3—5%,如果涨,也应全面综合考虑市民承受力和现在经济水平。同时他对计费方法和采暖期均有建议。
韩伟(燕大教授):建立热价联动机制,在科学测算成本前提下,让热价随市场等主要因素变动而科学合理地涨落。
听证代表建议
■可以考虑缩短取暖期
张帆:建议恢复原来4个月(2002年前)采暖期。秦皇岛与承德比较,承德冬季更长、气候更冷,但仍为4个月取暖期。而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3月中下旬气温已恢复到10℃左右,符合停暖条件,不该再延长取暖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热费收缴情况,清查乱收费多收费行为。
费立军:建议缩短半个月的取暖期。
李秀丽(消费者代表)、荆国舫:建议取暖期缩短至4个月。
■建议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热费
张帆:目前,在我省秦市独自使用采暖面积计费方式,这令市民不能明白消费,取暖面积由热力公司一方确定,老百姓只能按要求交费,交费单据既无建筑面积也无折算比例,收费多少、是否合理百姓无从得知。
荆国舫:建议改变计费方式,按建筑面积计费,自己当了一辈子老师也没弄清热费如何计算。
■希望供热企业内部节能降耗
费立军:建议供热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内部挖潜节能降耗,并应提升服务质量,以质论价。
林广树(特邀代表):热力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
王自俭(海港区工商联副会长)、杨文艳、沙云龙(消费者代表):建议供热企业内部挖潜,提升服务质量,建议尽快推进分户取暖,尽早使用计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