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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珲春居民用热价拟提高到每平方24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16  浏览次数:240

      2月13日,珲春市举行2008~2009年度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供暖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此次听证会特聘珲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付黎明,市政协副主席金弼洙为听证人。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供热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业用户及消费者共36人,就供热价格问题展开深入分析。

      据了解,此次珲春森林山供热有限公司提出调整2008~2009年度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热源价格上涨、电费价格上调、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新增部分供热设施和公用部位供热设施维修费用提高,致使企业成本明显增加,现行的供热价格已无法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目前,珲春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年每平方米21.8元,为全州最低。按照有关规定,拟将供热价格提高到每年每平方米24元,上调幅度为10.09%。

      会议公布了珲春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定价听证方案、进行了有关情况说明。会前,市物价局以供热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成本监审基本原则,对热源费、电费、水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变动成本及固定成本进行了审核定价后,形成了2008~2009年珲春市城市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并在会上进行了宣读。

      听证会上,与会各界代表对供热收费调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珲春市当前实际情况对供热收费调价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代表们提出的焦点话题为:供热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挖潜降耗,不能将企业的经营性亏损全部转嫁到用户头上;即使申请涨价,也应对供热质量作出承诺,若质量不达标又该如何解决;提价应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关部门应该对分户计量作出规划,使供热计量更加科学规范等。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既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要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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