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医院院长冯世良建议,政府部门应在每年供暖期开始前,对外公布供热成本,避免出现类似煤炭价格下降但供热价格上涨的怪事。
冯委员的建议,正是近年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的政府定价焦点。水、电、气、供暖等等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价格,这些年不断上涨,尽管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制定价格没少举行听证会,但有些大家似乎并不买账。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一些地方,只要听证就意味着涨价,而围绕最关键的定价成本,一些政府部门往往又不愿意公开,在无法了解成本的情况下,听证会的召开,到底是摆设是做秀还是真正想集思广益民主决策,那可就是各说各的了。
在刚过去的这个采暖季,煤价、油价都降了,西北多个省区的老百姓希望上涨的采暖费也能随行就市下调,但却遭到一些供热企业的集体喊“冤”。这些企业强调的理由是,尽管煤价降采暖费涨,但目前供热企业的成本仍然倒挂,根本没有任何利润可言。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也出面呼吁老百姓要理解供热企业。可是,要消费者怎么理解呢?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成本公开,给消费者算一本透明账,相信明事理的人总占多数吧。可无论是当地的政府部门还是供暖企业,都没有选择这样做,只是一味地诉苦道难,埋怨欠费太多。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态度,不禁令人生疑:这些垄断企业是否只会向涨价要效益?何时有够?
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规定的定价听证方案,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其他与制定价格有关的资料。这意味着,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定价时,成本公开等应是听证会要提供的信息,回避不了。
事实上,只要是公权力介入的领域,且不属于国家机密之列,就没有理由不公开,都应当透明。说得更直白一点,政府花老百姓的钱服务老百姓,运行成本主人理应有权知道!冯委员的呼吁,说明在事关民生的服务价格方面,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尚不足,需要政府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力度,需要行政力量对公共利益倾心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