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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价提高了,供暖仍有点“掉链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17  浏览次数:213

      2008年11月15日,集中供暖刚一开始,西部匡山地区与东部和平路、解放路沿线大面积暖气不热,不少市民希望下一个供暖季,类似"掉链子 "的事情不再发生。

      □本报记者  韩宇明

      盘点2008—2009采暖季,大概市民最关心的话题还是热价提高。2008年10月10日,济南市召开热价听证会,同年10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热价由原每平方米22.2元提高到 26.7元,此后引发较大争议。不过在阵阵质疑声中,话题最终还是落到了一点:热价提高了,供热质量是不是能相应提升,更有保障呢?

      热价调整有全国“背景”

      如今看来,当初争议一时的热价调整其实有着全国范围内的背景。2008年9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表态:各地可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适当调整供热价格。这纸公文带来了这样的结果:2008年10月左右,包括济南、郑州、西安、兰州等在内,全国至少有十多个城市召开了热价听证会,提高了供热价格。

      调整后的热价济南“名列前茅”

      如果仅以此背景来看,济南市进行热价调整似乎无可非议,至少也有其政策上的合理依据。不过动机合理,并不意味着具体政策本身就完全合理。申请提高热价,济南市供热部门提供的理由大体是:煤炭价格提升,供热企业亏损,运营成本过高。然而,对于普通市民、甚至对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来说,供热企业成本究竟如何,大家很难探究清楚。参加听证会的济南市人大代表、律师傅强就认为,热价成本不能自审自定,供热企业提供的报告,其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值得怀疑。他认为,进行供热成本审核,必须交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

      参加听证会的济南市人大代表刘永海算过一笔账,按照“成本+ 税金+ 合理利润”的原则,济南供热价格在原基础上提高3元左右最为合理,而且这一意见基本得到与会大部分听证代表的赞同。然而调价的结果却是:每平方米提高4.5元,涨为26.7元每平方米。据听证会代表、济南市统计局代表王秋莉计算,济南市调整后的热价在全国范围内都排在前列。

      供暖开始仍大面积不热,质疑声不断

      至此,没有客观透明的成本公布,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并没有合理采纳,热价调整过高等,一度成为热价调整最受质疑的焦点。不过,按照新热价,济南市2008——2009采暖季,在一片争议声中还是开始了。作为普通市民,这时候大概只有这样的希望:热价提高了,供热质量能不能相应提升,更有保障?但事实却是:2008年11月15日,集中供暖一开始,西部匡山地区与东部和平路、解放路沿线大面积暖气不热。

      回望整个采暖季,匡山地区暖气不热状况几乎持续了整个冬天。而供暖首日东部不热,则让2007年冬经历“东部大停暖”之后的市民再一次对东部供暖质量倍感失望。与此同时,全国煤炭价格开始有所回落。此时,质疑供热质量差、热价提升高,并要求适当调低价格的呼声再次响起。

      市民希望下个供暖季不再“掉链子”

      2008年2月5日,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作客济南市政府网站“政务在线问答”时,正面解答了备受关注的热价调整问题:2009年,我们会按照煤热价联动原则,加强对各热电企业煤炭采购价格的监测,当煤炭降价幅度达到煤热价格联动启动点时,将适时调整供热价格。

      供热质量何时才能保障,热价与供热质量是否能够相适应?这一点,目前还没有人能够回答。不少市民希望下一个供暖季,类似“掉链子”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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