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发布会,公布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了立法项目46项,计划完成14项。第一类计划完成项目中,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拟出台的政府规章10项。
第二类预备项目3项,拟于年内完成起草工作,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政府规章1项。第三类调研项目29项,包括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专家参与立法将制度化
今年,有望把专家参与立法制度化。李富莹透露,过去在立法过程中,对于专业性的问题,经常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专家的意见,但没有制度化和规范化。
今年准备成立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赋予特定的专家以特定的身份,增加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专家参与立法的深度。据悉,这些专家主要是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立法学五个方面组成专家工作组。
焦点立法:拟建政府供暖接管制度
据市政府法制办发言人李富莹介绍,2009年拟出台《供热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供热管理,并明确供热与采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对供热行业监管的内容和实现形式。
办法将明确提出采暖期时间、供暖温度、运行管理等,同时建立供热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和供暖企业的应急处置行为。
据负责城市管理以及民生立法的张国强处长介绍,该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规范供热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政府在供热管理中的责任。
“其中一个责任就是应急接管制度。”张国强表示,在实际供热运行中,出现过个别企业暂停供热的行为。为保障市民取暖,政府将实施应急接管制度,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正在评估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