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俊秋)昨日,卢龙县人民政府和秦市公用局、市热力总公司签订了热力燃气合作项目框架协议,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卢龙县城区将有150万平方米面积实现集中供热,此举将极大改善县城区居民生活和环境质量。
按照协议,集中供热项目从2009年至2012年实施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在卢龙县城自强路东侧、永兴大街南侧,新扩建热源厂一座,建设换热站21座,实现城区集中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今年将建设一台40吨锅炉,铺设一级供热管网4000千米,新建换热站5-6座,实现阳光水岸住宅小区和永平大街两侧商服住宅集中供热,预计投资2500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卢龙将取缔城区分散小锅炉90台,年可节煤8500吨,减少烟尘排放65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1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