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兰州电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10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供热工作会上了解到,根据近来兰州市天气状况,兰州市政府决定2009-2010年度供暖期仍按四个半月执行。
据了解,兰州市上个采暖季的供热情况整体较好,当年11月5日供热开炉率超过98%,绝大多数用户室温达到18℃标准,冬季供热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同。为确保今年供热工作顺利开展,兰州市热管办配合市物价部门于今年4月至5月对12家燃煤供热单位2008-2009年度采暖期供热成本进行了审核,省工农业成本调查队又进行了复核。根据审核情况,兰州市物价局明确2009年—2010年采暖期热价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供暖期四个半月,对城市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农村低保人员等按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在当天的会议上,10家供热单位代表兰州市供热单位首次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签下供热服务承诺书,郑重承诺在今冬供热中,确保供热服务及时、快捷、文明,主动接受热用户和社会监督。
据悉,兰州市计划通过推行新建建筑供热系统分户设计、推行既有建筑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推广应用供热先进工艺技术等措施,争取今年采暖期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10万平方米。而为了保证供暖,兰州市计划安排360万元对供热管网进行维修。(记者 李明娟 蒋文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