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使用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8元
涨幅33%,区域供热将与集中供热同价
本报讯(记者 闫婧宇)供热进入第5天,省城供暖价格终于有了眉目。11月5日,记者了解到,经太原市政府常务会议敲定,今年,省城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由每月每平方米2.7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3.60元(按使用面积由每月每平方米3.6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调价幅度为33%,只待文件不日印发。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定价抉择两难,不涨的话,热企的经营难以为继,涨的话,今年以来收入增长甚微的市民生活质量将颇受影响。但供热事不宜迟,政府最后在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听证会的两套方案,最后确定此次调整的价格。
供热费用太高居民难以承受,政府补贴不到位,企业亏损。摆在面前的事实是,今年区域供热的矛盾比集中供热更为突出。据介绍,从今年起,省城区域供热将划归政府统一管理,区域供热的收费标准也将参照集中供热标准收取。同时,考虑到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相关方面表示,此次供热调整对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体增添的费用将由政府负担,从而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