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宇明
济南市 2009-2010年度集中供暖已经开始两周多了,此前供热部门承诺的第三方测温机制却迟迟没有正式发布细则。这几天,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96709567,咨询第三方测温事宜。
记者了解到,尽管测温规范已经基本确定,但是在测温费用等牵扯多方利益的问题上,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那么,供热部门承诺的第三方测温,会不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呢?
■市民质疑
第三方测温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家里暖气不热,能不能测温呢?”“不是说有第三方测温吗,怎么联系?”济南市2009-2010年度采暖季自11月11日零时正式开始,到26日已经两周多时间了。本报“问暖热线”已累计收到了上千个暖气不热的市民投诉。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暖气不热,除了希望尽快能够达到正常温度外,能不能测温,能不能退费也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10月29日,济南市2009—2010年度供热会议上,市政供热部门终于明确表示,今冬省城集中供暖将正式引入第三方测温机制,具体细则会随后发布。然而,从10月29日算起,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第三方测温机制却迟迟不见动作。
“这么多地方暖气不热,他们肯定不愿让老百姓测温了。”对于第三方测温机制迟迟没有公布的问题,不少市民质疑。匡山小区张先生就通过本报“问暖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已经断断续续好几天暖气温度不达标了,本来挺想测测温,可是到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张先生认为,供热部门之所以迟迟不公布第三方测温机制,是怕这么多地方暖气不热,一旦公布,老百姓都要申请测温。“等到供暖都很正常了,基本没有温度不达标的情况了,还要他们公布第三方测温有什么用?”张先生认为,“不管怎么样,既然已经向市民承诺了,就应该及时地公布出来,这测温机制就是要在暖气不热的时候用,等暖气都热了,还要它有什么用?”
■记者调查
济南市供热办
还没定下来,不好说什么时候能确定
那么第三方测温机制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公布呢?
25日下午,记者就此向济南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还没定下来。”该负责人表示,第三方测温牵扯多方利益,需要从长计议。测温机制涉及测温规范,测温费用、测温流程等,要多个部门协调合作,才能定下来。不是供热办一个部门说了就能算数。“测温的时候,窗子是不是要闭着,测温费多少钱,这些都很麻烦。”该负责人介绍,现在不好说什么时候能确定,“这周也有可能吧。”
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第三方测温规范已经定下来了
据此前市政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介绍,第三方测温暂定由省质监局直属的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质监局直属的济南市计量检定所,两家部门负责,并表示相关细则会尽快公布。
记者就此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咨询,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的测温规范已经定下来了。”济南市计量检定所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在上周确定了居民住宅供热测温规范,对在哪测室温,什么时间测,测量时设置几个采温点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在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上,记者发现,该局早于11月11日就刊发信息表示,“供暖检测第三方规范,下周就可以出台。”
济南市物价局
价格还没审批下来,主要是得权衡各方利益
而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测温费用问题,记者向济南市物价局做了咨询。据了解,第三方测温费用审批由济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该部门一位姓姚的处长表示,第三方测温费用现在还没有审批下来。“市政局、质监局、还有老百姓的利益我们都要考虑。”该负责人表示,不是随便就能定下来的。
第三方测温费是11月初报送到物价局审批的,按照通常的审批程序,这种经营性收费,审批也就是几天的事儿,但是,供暖第三方测温费审批时间,则明显长了一些,从11月初算起,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主要还是得权衡各方利益。”该负责人表示,为谨慎起见,他们已经和青岛等兄弟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够借鉴其经验。
按照济南市计量检定所相关负责人此前的说法,第三方测温费暂定在200元左右。不过,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的情况则显示,这一费用可能会因为过高再作调整。“具体不好说,还定不下来。”该负责人表示。
■眼下问题
这段时间出现的暖气不热该如何来界定?
第三方测温迟迟不能公布,这也让今冬供暖不热用户的退费问题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按照济南市要求,今冬供暖提前了4天,这提前的几天,暖气不热的话,是不是也能享受退费政策呢?记者就此咨询供热部门,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不过自 11月15日之后出现的暖气不热,则是铁定能够享受不热退费的政策。这一点 ,供热条例,济南市今冬供热方案都有明确规定。
今冬供热开始后,堤口路沿线、文化路沿线、东部多个小区,以及不少自管站小区都出现了暖气不热现象。这段时间的暖气不热,是不是能退费,按什么标准退费,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按照供热规定,严格执行退费政策,不过由于没有测温机制,也就谈不上退费标准,这样看来,第三方测温机制出现之前的这段时间,出现暖气不热的现象,到底如何退费,恐怕又得成为一笔糊涂账。
■相关链接
暖气不热有政策没细则
2009年10月29日,济南市2009-2010年度供热会议上,市政供热部门表示将在今冬引入第三方测温机制。并公布了第三方测温的相关政策框架以及原则性方案。
对于暖气不热的退费标准,该方案也做了规定,即:室温在12℃-16℃(含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50%;室温低于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100%;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向用户退还实际未供天数全部采暖费。退费工作自供热结束之日起,60天内进行办理,用户可持供热合同和室温检测报告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不过,对于第三方测温机制测温费用具体是多少,测温规范具体如何,测温有什么程序,市民如何申请测温等具体细则,市政供热部门却迟迟未能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