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安排剩余改造任务的实施计划。对已完成改造的项目,同步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0年新开工的改造项目必须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实施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