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节能房,吆喝几声而已?
哈埠楼市极少有开发商推出节能住宅,但大打概念的不在少数。
据统计,哈尔滨市已建成节能建筑3400余万平方米,占全市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0%以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400万平方米的目标正在有序推进。
哈埠最新出台的《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明确了开发商建筑节能不达标,给予处罚。处罚条款有十多条,但却没有说明达标或超标完成时,给予的政策扶持。这怎让开发商心甘情愿的主动建设节能住宅?
开发商建节能住宅,需要采用节能建筑材料,自然就会增加成本,成本的增加额度在5%~10%之间。由于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一些开发商对建设节能住宅持有保留态度。在我省,节能住宅在开发建设税收、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应用上并无特别的优惠措施。
建立充分引导使用环保、节能设施、材料、技术的制度性优惠政策,以降低开发建设、施工、销售中的成本,这是世界各发达国家已经行之有效的节能住宅的推广方案。
老百姓买“节能住宅”有优惠吗?
自2002年以来,哈尔滨市新居住项目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节能住宅在市区内日益普及。购房者却与非节能住宅交纳相同的取暖费,节能住宅所节约的能源费用何时让百姓获得实惠?
节能建筑的成本高于非节能建筑,因此购买节能住宅时价格上浮,市民在购房时就已经承担了这笔费用。既然节能的费用购房者已经先付了,集中供暖的热能必然节省,节能住宅的业主就应当少缴热费。但哈尔滨市节能住宅和非节能住宅同等收缴供暖热费的现状无法体现公平原则,也体现不出节能住宅小区的优势。
据了解,民用建筑虽然执行了节能标准,但节能住宅如何缴纳热费却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尽管2005年颁布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节能建筑能耗较其他建筑低,供热成本相应减少,因而节能建筑的热价可以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别核定。安装使用热计量表的用户,热费按照仪表读数计收。但由于目前计量供热体制尚未推行,这些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
因热费收取标准一样,哈市民对节能住宅的热情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对于多花的购房费用,颇有怨言。
实话实说,热是商品,用热公平交易是市场的必要标准。“用多少花多少”老百姓一言道破节能住宅在哈发展的瓶颈。而在“包烧费”交易上,业主们毫无疑问处于弱势,无论是哈市供暖公司、开发公司还是物业公司,几乎是一种市场的直接垄断状态。
重新核定节能住宅热费标准、依法实施和推广节能住宅按计量仪表读数收费的群众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情形下,调整现行供热管理办法迫在眉睫。只有这样,节能住宅的使用者才能得到实惠。要想供热、用热真正实现自由交易,实行“一户一表、分室控温”的热计量势在必行。
节能环保 永恒的主题
建筑节能的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义之大,笔者不敢妄下断言。只请各位看以下资料:
建筑节能是21世纪中国建筑事发展的一个重点,当前的建筑用能数量巨大,浪费严重,与我国的发展目标“建设节约型社会”方向不符。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建筑能耗已超过全国总能源消耗的四分之一,位列国家能源消费比例榜首。
我国现有建筑数量巨大,全国建筑面积达400亿平方米,每年还在以数亿平米的速度增长。我国现有建筑99%为非节能建筑。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6%,严寒地区占到40%左右。据统计,城市人均能耗是农村人的3.5倍,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能耗随之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