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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分户计量看您家条件够不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5  来源:中国网  作者:范磊贤  浏览次数:188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范磊贤)记者从临沂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1年冬季采暖期前,所有具备条件的项目必须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用热量收费,达到全部供暖面积的50%。

  市建筑节能办工作人员介绍,首先加强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政府机构办公楼争取年内完成供热计量改造,达到热计量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分室控制温度的温度阀,使其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供热采暖系统达到可调控和分段计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保证热计量系统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样要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和按用热计量收费制度,稳步推进供热市场化进程,切实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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