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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今冬采暖期仍为136天 热企开收采暖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0  来源:慧聪家居采暖网  作者:采编  浏览次数:321
     伴随着天气的变化,暖气费成了这段时间大家热议的话题之一。笔者了解到,烟台三大热企之一的500公司已于本月初开始收取采暖费,其他供热企业也已将缴费通知贴到了居民楼下,开发区等县市区的供热部门将从10日起收取2012—2013年度采暖期采暖费。

    2012年烟台冬季暖气费暂不调整

    笔者从市供热燃气管理处获悉,今冬的采暖期为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共计136天。收费标准与去年一样,住宅采暖单价24.50元/平方米。采暖收费面积的确定以用户房产证核定的建筑面积或开发商提供的由房管处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层高(以上、下两层楼板中轴线之间为准)超过3米的,每超30厘米加收10%采暖费。

    据了解,依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应不低于12℃。

    另外,《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进行测温。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用户需携带编码提前交费

    工作人员提醒用户,前往银行交费时,请拿着自家的交费编码(各个单元楼门口张贴通知上有编码明细)。据介绍,每年交费前,工作人员都会在每个单元楼前张贴交费通知,上面有每一个用户的交费编码。用户需留心观察单元门或者楼内张贴的通知,及时记下编码,否则容易被人撕掉。

    从11月16日开始每日按0.3‰收取滞纳金。工作人员提醒说,用户的交费编码每年都不变,用户可以用小本记下,这样每年交费就不用反复查询了。用户也可以通过拨打客户热线电话6666500或者所辖区公司的电话进行查询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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