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资讯 » 市场动态
 
市场动态

大连供热办理停供申请停暖收费价格有差别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  作者:无  浏览次数:194
  从大连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采暖系统未分户的用户停供手续办理时限截止9月30日。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交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人工费,费用为每处裸露立管80元,而拆供热设施收费上限为400元。
  
  因为需要暂时到北京工作,市民陈先生一家今冬不在大连,因此想办理停供手续。他家的供暖管线没有分户,而且装修时把管线都包在了墙壁里和地板下,他有些担心:这种情况下可以办停供手续吗?
  
  记者从大连热电集团中心收费站了解到,采暖系统未分户和已分户的房屋,办理停供的截止时间不同。
  
  对于采暖系统已分户的房屋,如果用户要办理暂停用热,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在10月2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供热单位不得向这类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供暖单位提醒暂时停供的用户,冬季要注意房间的保温,避免管道发生冻裂。而不在停供房内居住的用户,应该给邻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发生爆管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取得联系。
  
  采暖系统未分户的房屋,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在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当年采暖期内不得恢复供热。按照规定,未分户的房屋申请暂停用热,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交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人工费,费用为每处裸露立管80元(包括恢复用热费用),每户收费额最高不得超过400元。此外,供热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因室内装修影响停热施工的,由用户负责装修部分的拆除和恢复。
  
 
 
[ 行情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热点资讯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