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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供热低收入居民取暖采暖费补贴标准提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2  来源:  作者:无  浏览次数:204
  10月10日从兰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获悉,兰州市政府决定提高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20元提高到低于540元。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个采暖期补贴230元提高到300元,“三无对象”、城镇低收入居民采暖期补贴同时提高。
  
  认定标准月人均提至540元
  
  在统筹考虑兰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水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兰州市政府决定提高兰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20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40元,新的兰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公布后,涉及低收入家庭的各项政策统一执行该标准。新标准目前已开始执行,并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实行动态调整。
  
  11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寒冬将至,为确保兰州市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季,兰州市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展开。供热信息网获悉,随着取暖费价格的调整,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实际生活水平不受调价影响,经兰州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今冬起提高全兰州市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
  
  此次兰州市取暖补贴标准提高后,兰州市城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个采暖期补贴230元提高到300元;分散取暖的“三无对象”取暖费补贴由每户每个采暖期1200元调整为1560元;城镇低收入居民由原来的每户每个采暖期450元调整为59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仍按原补贴标准执行。各县区将根据l0月份城市低保和第四季度农村低保在册人数搞好核定工作,并于11月15日之前将取暖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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