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开始,张家口市将正式进入冬季采暖期。在此之前,该市公用局与市气象部门启动采暖期天气联系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采暖期前的天气预报信息,当预测的连续5天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时,供热企业提前开栓供热。25日前,该市各供热企业全部具备随时升温条件。
按照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要求,10月25日前,各供热企业的锅炉完成烘炉工作,热力站完成冷运调试工作,全部具备随时升温条件。同时,10月25日起,每天上报分散锅炉供热准备工作和开栓供热进度日报,对未按期供热的小区要说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实现正常供热。
据悉,根据当前燃煤市场价格情况,今年张家口主城区供热价格仍按2011年标准执行,即居民用热价格按每月5.91元/平方米(不含税价)收取,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按每月10.41元/平方米(含税价)收取。对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给予500元/户的采暖补助,由市级财政承担;继续免收2012年供热企业的排污费及锅炉检验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居民供热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居民供热的用电价格仍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民用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