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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供暖退费遭质疑 网友建议设保证金制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来源:  作者:无  浏览次数:330
  最近很多郑州市民来信反映供暖退费问题,记者采访中只发现一个退费的案例:中原中路上的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家属院的多位业主说,去年因小区的热交换站坏了,家里暖气停了3天。当时热力公司承诺,第二年要给他们退暖气费。结果今年交暖气费时,他们就少交了3天的暖气费。
  
  疑问1室内温度达标不达标,谁说了算?
  
  郑州热力总公司供热管理部党总支书记孙晓泉解释说:因用户家中测温设备不专业,热力企业对其测温记录不予以承认。一方面,用户可预约热力企业人员来家中测温,也可找第三方机构—郑州市供热质量管理办公室,让相关人员前来测温。如因用户室内暖气设施问题,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热力企业不予退费。
  
  如室内暖气设施完好,室温又低于16℃的,测温人员会开具一式两份证明书,证明确实是热力企业原因造成的。用户可持这份证明,到热力公司的客服中心申请退费,下一个采暖季予以冲减。
  
  市民质疑:虽然规定较为明确,但实际操作中仍有问题。比如:一天两天好说,如果温度几天甚至十几天不达标,试问有哪个用户有时间和精力天天测量温度呢?这大概是很多个人用户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愿“自找麻烦”的重要原因。
  
  疑问2以热力公司生产记录作退费依据,合适吗
  
  除了室内温度之外,热力公司在退费时,还有一套自己的依据。孙晓泉告诉记者:“退费首先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属于用户自身的问题,是不在退费范畴之内的。如果是热力公司的原因,导致大面积、多区域的不热,这个我们是要承担退费责任的。这在我们的生产中是会有记录的,我们会按照记录来对费用进行核减。”
  
  市民质疑:将生产记录作为退费依据,企业是否兼具“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的嫌疑呢?
  
  疑问3物业会不会侵占所退的业主暖气费?
  
  据供热信息网了解,退费时,热力公司针对的是物业公司或单位后勤,而不是个人用户。
  
  孙晓泉说:退费时,如果个人有供热交费卡,就是分户控制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代交费的,我们会在下一年交费时,直接将应退的费用从应交费用中核减掉。没有供热卡的,由物业公司或单位后勤部门统一申报,我们会把费用退给物业或单位后勤。
  
  市民质疑:物业或单位后勤拿到退还的费用,会不会据为己有,不还给个人用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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