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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严肃处理提前停热供暖单位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7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75
  据记者调查了解,最近进入采暖期末期,气温开始缓步回升,个别供热企业从经济效益出发,出现缩短供热时间、减少供热次数等损害普通热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对此,长春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损害热用户合法权益的各种行为,确保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如一、供热质量稳定。《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供热期为10月25日到次年4月10日,共24周。市公用局要求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末期的供热质量,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昨日,气温又一次下降,到距离供暖结束还有几天时间,很多居民针对天气异常提出能否延长供暖时间。对此供热有关部门表示,供热是否延长,还要根据最后的天气决定。
  
  据记者了解,长春市自从提出弹性供热后,多数供热企业提前开栓供热,为供热开局开了个好头。而目前长春市还没有供热企业提出延时供暖,是否延时供暖暂时还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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