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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供暖在即 申请停用热请在下月10日前办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8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51

  昨天,记者从热电集团、泰能热电、高科热力公司等供热单位得知,他们已经开始收取2013到2014年采暖季供热费,申请用热或停止用热的用户,别忘了申请日期到10月10日截止。

  今冬供热价格不变,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今冬市区的供热起始时间是2013年11月16日至2014年4月5日。记者从热电集团、泰能集团、高科热力公司等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开始收取供热费。《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恢复用热时一次性交纳手续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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