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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吉林明令禁止采暖期供热提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16  浏览次数:225
    吉林省发改委日前规定,吉林省各地一律禁止采暖期供热提价,供热企业不得在热价外增收任何费用。同时,对由于供热企业原因,造成用户卧室平均温度低于18摄氏度,其余房间低于16摄氏度的必须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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