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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合肥居民小区自主供热作价办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0  浏览次数:340
     近日,合肥居民小区自主供热细则出台。从7月1日起,合肥市自主供热小区供热价格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经过充分公开和协商的原则确定。根据通知,自主供热成本构成为:购买蒸汽费用(或能源费用)、用于供热的水、动力费用、服务人员工资性支出和设备维修费用、材料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作价办法如下:

供热期总费用=能源费用+水电费用+人员工资+维修费、材料费。

按面积计费的小区:单位面积收费标准=供热期总费用÷总面积。

按计量表计费的小区:每户供热费用=单位面积基本热费×住户面积+单位流量(热值)计量费用×抄见流量(热值)。

其中的单位面积基本热费=(供热期总费用×基本热费率)÷总面积。

基本热费率为30%-60%,具体标准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流量(热值)计量热费=(供热期总费用-基本热费总额)÷总流量(热值)。
 

来源:慧聪供热采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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