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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員会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01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8
 京發改〔2026〕342號

各区发展改革委,相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促进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智慧能源发展新动力,推动供热领域高品质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发改〔2024〕65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本市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

  (一)支援范围。

  1. 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運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更新改造供熱管道、管溝、管井、換熱站及其他附屬設備,支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品質管理參照相關要求並結合實際執行(具體支援設備設施見附件1)。

  2. 智慧化供热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热源、热网、换热站、楼栋热力入口加装感知、计量和调节等智慧化供热设备设施,建设智慧供热管理平台设备等。项目质量管理参照供热系统智慧化改造技术规程、数据采集及通信规范等本市地方标准执行(具体支持设备设施见附件2),设施建成后应接入市级城市运作管理平台。

  (二)支援标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工程投资50%予以支援。

  二、申报要求

  (一)严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应在北京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绿色转型、城市更新等及相关要求。

  (二)夯實建設條件。優先支援前期手續齊全、具備開工条件的計劃新開工項目,同一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請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資金支援。

  (三)落实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闭合,项目各渠道资金相加应等于总投资,且资金结构相对合理。

  (四)防范违规申报。申报项目符合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支援范围和资金投向。项目主体应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未享受其他市级补贴。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审核,原则上已经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援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2026年3月20日前。

  (二)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立项请示文件;

  2. 招标方案请示文件;

  3.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4. 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5. 项目所在的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

  6.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市属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给属地发展改革委(见附件3、4)。

  (四)评估审核:

  1. 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区属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于2026年3月27日前汇总形成本区2026年第一批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bo@fgw.beijing.gov.cn)。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预审,对照《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等内容确定拟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援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对清单内的项目开展评估审核、立项审批及资金拨付等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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