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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供热按“-7℃”设计 遇极端天不会调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15  来源:生活日报  浏览次数:333

      □本报记者 韩宇明

      您知道吗,济南的城市供热是按“-7℃”的标准设计的。在最低气温“-10℃”左右的连续低温天气下,城市集中供热遭遇压力,和这样的设计标准不无关系。不过,记者了解到 ,这个设计标准是根据历年济南市冬季室外平均气温设计的,而今冬济南遭遇的属极端天气,并不具代表性。而出于环保节能考虑,这一标准也不会调整。

      这个-7℃可不是随便定的

      2009-2010采暖季开始后,省城多次遭遇连续低温天气。

      2009年冬至前后,2010年元旦过后,都出现了最低温度 -10℃左右的连续低温天气。这么冷的天,正是市民取暖的高峰期,不过,省城集中供热却遭遇了严重考验,东部城区、匡山片区等都出现了暖气不热现象。

      记者注意到,在煤炭紧张、热源不足等主要原因之外,供热部门提供了一个理由:“济南市供热是按-7℃标准设计的,最低-10℃的持续低温天气给供热部门带来了技术上的压力。”

      这样的解释,究竟有没有道理呢?此前不少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提出质疑。

      “确实是这样规定的。”14日,记者就此事向济南热力设计研究院进行咨询。该院主要负责省城供热行业技术设计工作,设计院总工办一位副总工程师介绍,济南市集中供热的温度标准是-7℃。“准确说是按照采暖季室外温度平均在-7℃,从而设计城市供热的。”

      “这个-7℃并不是随便就得出的。” 该负责人介绍,“ 根据建国后历年气温数据统计,济南市冬季室外平均温度在-7℃左右,不会低于这个温度。”国家采暖通风相关设计规范中对此有所规定。

      “济南市是-7℃,再往南的城市是-5℃,当然往北的话,标准温度就会更低。”

      标准决定了集中供热的热源供应总量 同时决定了热源机组、锅炉和管网参数

      这个-7℃的设计标准决定了济南市集中供热的热源供应总量。该负责人介绍,集中供热要求室温标准不低于16℃,按室外温度-7℃计算的话,总供应热源就是:在采暖季,把采暖区域温度由-7℃提升到不低于16℃所需要的热量。而热源供应有了标准,各热源厂和热电厂的机组、锅炉、管网参数也就相应有了标准。可以说,某种程度上,正是这个“-7℃”设计标准决定了济南市城市供热的技术指标。

      对于济南今冬采暖季最低温度-10℃左右的低温天气,该负责人认为,这属于极端低温天气。“不能代表济南市冬季室外温度的平均值。”而据济南市气象局的数据显示,近两个月,济南市低温天气确实在历史上比较罕见。就1月份来说,平均气温比历年低了4℃。而另一大背景则是,全国范围,乃至世界范围,都遭遇了大幅度低温天气。“确实是比较罕见的极端天气。”该负责人认为。

      今年遭遇这么罕见的低温天气供热标准会不会调整呢?

      既然济南市遭遇了这么罕见的连续低温天气,对城市供热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那么济南市供热标准会不会相应作出调整呢?对于这个问题,济南热力设计研究院该副总工认为,“不会调整。”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由历年数据统计出来的-7℃的设计标准,实际上是截止到上世纪80年代的数据。

      该负责人也坦言:“这个设计标准比较早了。”但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愈演愈烈。2009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在这种背景下,极端天气出现得越来越多。

      “不能否认,冬天比较冷的情况有可能会增多。但是全球气候整体有变暖趋势。”该负责人介绍。

      “不能因为某个年份出现低温天气,就调整设计标准。”该负责人认为。

      城市耗能要考虑节能环保节能改造是改善供热质量的根本

      正是因为全球逐渐变暖,节能环保问题才显得越来越重要。“城市供热必须得考虑节能环保。”该负责人介绍。从这个角度考虑,城市供热也不可能把设计标准由-7℃再行降低。因为每降低1度,就意味着这个城市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需要燃烧更多的煤炭,需要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

      目前,国家以及山东省、济南市的节能减排目标,建筑节能规范等都提出了城市供热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正在施工的黄台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就是淘汰了原耗能大效率低的设备,建设节能高效机组。

      而建筑节能改造目前也已展开,目前山东省乃至济南市推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就是要既达到环保节能,同时又达到改善供热质量的目的。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后,可以增强百姓房子本身的保温效果,减少能源消耗。 该负责人认为:“这些才是解决城市供热的根本。”济南市13日刚刚公布的《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显示,济南市将以现金奖励建筑节能改造,此举也显示了济南市推行这一改造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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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不节能的门窗可申请专项资金

      生活日报1月14日讯(记者 胡永庆 实习生 王振华)济南市出台规定,鼓励供热企业进行热源、管网、供热系统计量及节能改造,并提供节能专项资金支持。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财政局联合近日出台了《 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按照这个方案,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多项内容,一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就是给建筑外墙与屋面增加一层保温材料,更换或改造不节能的门窗;二是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即改造后达到冬季采暖可以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目的;三是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主要是为实现供热采暖系统整体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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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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