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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居民起诉“强行供热”案再次开庭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1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230

  1月18日,一场不同寻常的的供暖纠纷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而年近50岁的程宏也第7次站在了原告席上。

  由于相关手续的原因,记者未能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庭审结束后,程宏告诉记者,这次庭审没有什么“新意”,主要是对过去双方提供的证据进一步确认。

  程宏说,在开庭前,主审法官收到他递上的一本装订好的厚厚的材料时,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一场持续多年的供暖“恩怨”

  程宏与供热公司之间的“恩怨”还得从数年前说起。

  2002年,程宏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某住宅小区购置了一套分户计量采暖(热量表待安装)的住房,入住时首先签订了必不可少的供热合同,并缴纳了第一年的全额采暖费。从第二年起,因为个人原因,程宏并没有住在这套房子里。随后,程宏与供热公司签署了住房报停采暖协议,并参照当时全国平均水平,缴纳原总采暖费的22%作停暖补偿。

  在接下来的第三年里,程宏和供热公司续签了住房报停采暖协议。

  到了第四年,也就是2005年,程宏继续申请报停采暖,但供热公司拒绝续签新协议。随后,程宏到供热管理部门请求调解这起供热纠纷,未果。于是,程宏将供热公司告上法庭,在全国开了起诉“强行供热”的先河。

  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就此拉开序幕。

  2006年,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程宏败诉,理由是小区不具备分户(停止)供热条件。

  程宏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审法院依旧判程宏败诉,理由是停暖后没有基础热费标准可依。

  双方僵持了近两年之后,供热公司“转守为攻”。2008年,供热公司诉程宏拖欠2005至2007年3年的供热费。不久,法院就此下达民事判决书,第三次判程宏败诉。判决理由为采暖方要求停暖并拒绝支付(全部)供热费无据可依,只要供了暖,居民就要缴纳热费。

  程宏不服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程宏败诉,判决理由与一审相同。

  2009年1月,程宏又一次起诉供热公司,主张撤销“霸王供热合同”,理由是:原合同中套搬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不缴纳热费就停暖”的约定被供热公司单方面拒绝履行,而且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效期。这起诉讼历经两次开庭后,程宏再度败诉。

  不久,屡败屡诉的程宏提起上诉,这才有了第七次开庭。

  纠纷背后的供热难题

  对于程宏发起的一系列诉讼,供暖公司方面表示很无奈。

  供热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程宏)起诉过好几次,败诉后,仍不交费,我们就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来经市政管委协调,我们撤回强制执行,然后他就来我这里交了相关费用。”

  “关于分户供热,这是必然的趋势,作为供热公司来说,如果将来出台分户计量等政策的话,我们从收费等各方面来说也省事。但是,在市政府没有出台这些政策之前,我们还得按照现有的制度执行。”这位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供热管理部门一位参与过程宏与供热公司之间纠纷调解的官员认为,程宏的对手与其说是供热公司,不如说是整个供热体制。

  事实上,程宏的供热官司已经在北京市供热管理部门内部引起了关注。

  北京供热管理部门的另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和程宏认识已经4年多了,起因于他打供热纠纷官司。程宏应该要理解,政府过去在居民要求停热的问题上,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执行起来很困难。”

  记者了解到,尽管供热改革从数年前就已经提出,但至今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政策的缺失。

  而业内人士也为“强行供暖”大致归纳了以下几种“理由”:

  集中供暖是住宅不可分割的服务,买了集中供暖的住房,就必须接受它的全套服务,分户停止采暖会破坏整体采暖效果和提高供暖公司成本;

  如果某一用户过度节省用热,或干脆停暖,或打开居室外门偷采楼道的热,仍会从邻居那里获得80%以上的热量;

  多数主张停暖户不是低收入人群,常常有多套房子,占有更多社会房产资源,甚至参与炒房,因此不停暖可以发挥均衡调节社会贫富的“类物业税”的作用,遏制炒房者的获利行为;

  现有地方法规没有禁止强行供热不合法,法无规定即为许可……

  自从开始打起了供暖官司以后,这些年来程宏一直在悉心研究供热体制改革领域的相关问题,并在相关理论刊物发表了十来篇论文,现在一些研讨会也会邀请他参加,他可以算得上是个“专家”了。

  “自2000年发出热改信号以来,很多城市颁布了一种‘小法律’,也就是‘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或办法’。纵观各地的条例办法可以发现,其内容五花八门,一些条款模糊不清,甚至相互抵触,在一个城市合法的事情,到了另一个城市就成了法律盲点。”程宏说,比如,收费的标准就没有统一;再比如,有的城市允许用户退出集体供热系统,有的却没有任何规定。

  程宏认为,国家住建部等8部委至今没有出台全国性的供热管理办法,也是造成各个地方立法和司法五花八门的原因。

  而那位因官司与程宏相熟的北京市供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程宏对北京的供热立法是有贡献的,特别是关于用户主张停热条款的制定上,我们曾经反复过几次,程宏在这个问题上的屡屡诉求使得《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最后得以做出了居民在技术条件允许和不影响周边邻居采暖的情况可以主张停热的条款。”

  在庭审结束后,被告供热公司也主动向程宏索取了一本装订好的案件材料,说是要“拿回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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