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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季即将来临 冬季供暖问题受关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1  来源:慧聪家居采暖网  作者:采编  浏览次数:333
      每年都有不少新楼盘的新住户,因为各种原因,冬季采暖问题得不到解决。笔者采访了解到,如果是第一年供热,请用户多关注一下暖气设施有没有问题,有问题请及时与开发商或物业联系。因为只有开发商交齐并网费,经供热方检查合格后方可给小区并网,并网后能否供暖,还要看每个单元楼用户的入住比例是否达到规定的比例,否则不予供暖。

    笔者了解到,新楼盘的新住户,如果新楼盘已经并网,因属于第一次供暖,用户必须携带房产**和户主身份**复印件(如是****人需要带****人的身份**复印件)到热企办理开通手续,办理手续无需交费。新入网的用户家里的暖气设施是开发商建设的,开发商应保修两年。如果阀门、管道等有问题,或者发生漏水等意外,用户应及时与开发商或物业联系,及早解决,避免等将来过了保修期移交给供热单位后,供暖效果不好,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此外,供热即将开始,如果个别住户私自改动暖气设施,不仅容易造成自家被淹,还容易影响到邻居家的正常供热。在此提醒用户,在家庭装修中,千万不要私自改造家里的暖气设施,避免害人害己。而且,在供热期内办理拆、装片手续,不仅要放掉大量的供暖热水,直接影响了整个单元用热户的正常供暖。供热企业特别提醒广大用热户,暖气报停拆片或重新启用挂片最好选择在每年的4至9月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据供热管理部门介绍,擅自改动供暖管道的现象在新买房户中比较突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员赔偿。根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室内装修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因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等原因,影响采暖效果的,责任由用户自负;给单元楼内其它用户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新闻附件:供热期内拆装暖气片相关收费

    依据烟价[2007]51号文的规定,在供热期内办理暖气片拆、装片手续不仅要收取拆、装片费,还要收取放水费、管网平衡调试费和停热补偿费。具体如下:

    1、散热器拆、装费。用户办理停、用热手续,需由供热企业拆、装散热器的,安装、拆卸费分别为25元/组;实行分户控制,不需拆、装散热器的不收费。

    2、放水费。用户于11月1日至15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供热系统内软化水的,放水费为15元/次;用户于11月16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供热系统内热水的,放水费为30元/次。

    3、管网平衡调试费。用户于11月16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水并进行管网平衡调试的,管网平衡调试费为50元/次;不需放水的不收费。

    4、停热补偿。正式供暖开始后需以拆装散热器方式停、用热的用户,申请人需要承担在拆、装散热器期间单元其他用户的停热补偿。补偿标准按停热时间、需补偿用户的面积、分段热费标准计算。如申请人能够提供由单元内其他住户签字认可,免于向供热企业提出拆、装散热器期间停热补偿要求书面证明的,不需承担停热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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